
专业评估,抓住黄金37天
适用时机: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三十七天以内,以及被逮捕后的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。取保候审申请不是简单递交一张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,而是要向办案机关说明其社会危险性已经降低、证据已经固定,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条件。
服务内容:律师会见当事人后,尽早核实有无固定住所、工作单位、家庭情况、初犯偶犯、是否认罪认罚、能否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等事实。针对不同阶段分别撰写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或《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》,并附上居委会证明、工作证明、退赃退赔凭证、谅解书等辅助材料。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,及时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窗口递交申请书,跟进承办检察官意见。
案件经验:团队在拘留期递交不予批捕意见的经验丰富,近三年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比例约占申请量四成;逮捕后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的案件近年持续增加。
适用地区:本地及周边地区的看守所、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均可由律师前往办理,外地案件可联合当地律师协作完成。
电话咨询:13366031606